一、「行動電源」已列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之應施檢驗品目【應施檢驗範圍為商品含有交流轉換直流之電源轉接器者;若商品不含有交流
轉換直流之電源轉接器者則非屬應施檢驗範圍】,應施檢驗範圍之商品須依商品檢驗法規定完成檢驗程序,商品本體並標示商品檢驗標識(即
商品安全標章)後,會員始可運出廠場或進口於國內市場上陳列或銷售。
二、如對所刊登銷售之商品是否列屬應施檢驗商品有所疑問,建議可逕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/商品檢驗/商品檢驗知識網/商品檢驗及標識專
區/應施檢驗商品簡易分類) 查閱,或可參考【應施檢驗商品檢議分類表】或填妥【建議可逕至品目查詢單】傳真至標準檢驗局洽詢。
三、在刊登屬於經濟部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前,請自行檢視商品上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(或商品安全標章),或可參考【認識商品檢驗標示】
,如果商品是您自行進口或製造時,應依商品檢驗法規定完成檢驗程序。
四、運出廠場或輸入未經檢驗合格之應施檢驗商品者,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,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;銷售未經檢
驗合格之應施檢驗商品者,依同法第60條之2規定,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,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。必要時,並得沒入、
銷燬該商品。
*其他應施檢驗相關規範訊息,也可參考樂天首頁底部-【平台政策與規範】相關連結:
1.應施檢驗商品需依規定報驗
2.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宣導!
3.若無法判斷商品是否屬應施檢驗商品品目或範圍時,請先洽標檢局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