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細規則:
- 於樂天市場本活動參與店家中,單筆訂單購物滿百元以上(含購物時使用超級點數,不含手續費與運費),除既有的1%回饋點數外,樂天市場再加碼送你4倍期點數(可於下次購物時抵用)。
- 原1%點數回饋同原超級點數使用辦法。其餘樂天市場額外贈送的4倍限期點數將於2011//3/22生效,需於2011/4/6前使用完畢,恕不得轉換其他樂天超級點數或展延使用!
- 樂天市場將不針對點數贈送與點數使用期限等訊息另行通知,請務必注意上述之點數生效日與使用期限。
範例說明:
樂小姐於參與本次活動店家中購買NT. 2,880 元商品,原本僅可獲得 28 點的超級點數;但如於本活動期間購買並於15天內完成付款,則變成可額外獲得28x4=112點,即樂天市場會額外多送您112點的限期點數喔!!
獲得的樂天超級點數可以拿來幹嘛呢?於點數生效時可以直接折抵購物金額(1點等於1元),每張訂單最多可折抵3,000點,一個月最高可使用10,000點。
※請注意: 單筆購物未滿百元將無法獲得任何贈點喔!
獲得條件:
- 以樂天註冊帳號購買商品的會員朋友才可獲得樂天超級點數喔!!非會員請先加入樂天市場會員【會員登錄(免費)請從這裡進入】
- 必須於活動期限內完成訂購之有效訂單,方符額外贈點資格。有效訂單指於訂購完成後15天內完成付款且未申請退貨或取消訂單者。如您取消訂單或申請退貨,將喪失取得額外獲贈
- 超級點數的資格!!(註:購買商品有瑕疵或有可歸責於店家之原因欲申請退換貨者,請逕洽各店家解決;勿直接取消訂單。以免喪失贈點資格!)
注意事項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