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頁面上的功能需要使用 JavaScript。 請啟用瀏覽器的 JavaScript 以繼續。
D’NA純E美 卸妝晶露 150ml/瓶 0
D’NA純E美 卸妝晶露 150ml/瓶 0
D’NA純E美 卸妝晶露 150ml/瓶 0
D’NA純E美 卸妝晶露 150ml/瓶 1
分享:
APP賺4%_4月
無油配方就是像用水洗臉一樣簡潔

D’NA純E美 卸妝晶露 150ml/瓶

$1,500
1%
(賺15點)
關於樂天點數
gold-pointer
成為樂天市場會員後,您在任一樂天店家消費$100以上即可獲得 1% 點數,1點=1元。可用於折抵購物金額,折抵無上限!
容量
數量
配送
國際配送免運
配送
跨國寄送
$400$0
接受中國、港、澳跨國運送 付款完成後將以郵局EMS寄出,物流工作天約7~10天,若超過15個工作天尚末收到郵局通知,請與客服連繫(04)2310-8722
最終運費以結帳為主。
付款
信用卡/ATM
付款
信用卡付款
  
《信用卡付款(一次付清/分期付款)》:
如果訂購時選擇信用卡付款,須請您務必詳實填寫您的資料,以方便與銀行做信用卡資料核對 。
經樂天市場與信用卡中心進行身份以及資料核對後,無任何問題,則店家將進行請款及配送程序。
若您的信用卡資料與信用卡中心不符,店家將會主動與您連絡再次確認資料。
ATM轉帳

您在樂天網站購買商品時,可利用全台【ATM】進行付款。當您在網站上完成訂購後,會由樂天自動將【轉入帳號】發送至您在樂天所登錄的信箱中。
※提醒您在使用【ATM】的機器時請選擇轉帳功能,再輸入信件中的轉入帳號,完成交易後金融機構會收取相關的手續費用(一般是15元),我們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的費用,請您安心使用。
完成訂購手續,不代表交易已經完成或契約已經成立,倘若交易條件有誤、商品無存貨、服務無法提供、或有其他正當理由之情形,店舖得於您訂購後兩個工作日內拒絕該筆交易。
信用卡優惠
D'NA 純醫美
商品詳情
D’NA純E美 卸妝晶露 150ml/瓶 1










商品貨號(SKU)
drc01-sp
退換貨須知
退貨流程: 
1.請來信或來電連絡客服人員 
2.填寫退貨單並蓋上個人簽章,並複印一份備留,如退貨單遺失請告知客服人員補寄給您。 
3.請保持包裝完整,將欲退還的「完整商品、訂單明細表、隨貨包裝、退貨單」一起放入原包裝箱(若已遺失或損壞可用其他盒袋) 
4.請剪下退貨地址單(標示有由收件人繳付郵資與特約編號標誌、退貨地址者)黏貼於外箱上。 
5.請至郵局填寫代收貨價托運單,以包裹寄回即可,將無須再支付郵資。大約一個星期可退回本公司。" 
●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提供7天商品鑑賞期(自簽收日次日起算7天內),在此期間,銷售商品如與消費者訂購內容不符、品質瑕疵,或運送途中發生損毀者(以上統稱瑕疵品),D'NA純醫美將更換新品,若超過此期間視同驗收完成不得退換貨。 
●如因個人因素而訂購錯誤商品者,需自行承擔商品寄回本公司之運費。 
●單筆訂單限辦理退貨一次,請集中一次退還,若單筆訂單退貨第二次起,須自行至郵局掛號付費退回。 
●組合商品退貨須整組退還;若因退貨導致不達贈品贈送標準,須連同贈品一同退回。 
●不良品退還經過檢查與測試之後,若發現商品本身並無瑕疵,消費者必須支付所有發生之相關費用 
●由於保養品屬於私人消耗商品,若您所訂購之商品無問題而您欲退貨,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,並請將商品及發票以掛號郵寄方式寄回,包括主要商品、使用手冊、註冊回函、週邊零件,否則D'NA純醫美有權拒絕接受退換貨。 
購物須知
付 款 方 式
●ATM轉帳付款,收到貨款後隔日立即出貨。
●貨到付款

商 品 配 送
●時光精華(EGF)使用黑貓宅急便低溫物流
●其他品項採用便利帶或郵政速遞

商 品 退 換 貨​
●客服專線:(04)2310-5657 (服務時間:週一~週五9:00~18:00)
●Email:dnewage.biotech@gmail.com

隱 私 權 政 策
客戶所留的個人資料( 地址・名字・E-MAIL等等 ) 皆為網路購物上使用,除非法院、警察局等等公家機關 要求下可能提出之外,本店絕對不會未經客戶同意 將客戶的個人資料洩漏給第三方,請您安心選購。

連 絡 我 們
●杏世紀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 D'NewAge Bio-Tech.Pte.Ltd
●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66-1號2樓之1
●TEL:+886-4-2310-8722
●E-mail:dnewage.biotech@gmail.com
●LINE@:ien1438e
●微信公眾號:台北純醫美
●FB:純醫美

 
繼續逛其他店舖
台灣樂天市場與店家不會主動致電要求解除分期付款、要求ATM轉帳。
  1.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,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,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,並依規定申請檢疫。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,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  2.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。
  3.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,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