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商品檢驗法規定,「應施檢驗商品」(常見例如:嬰兒手推車、機車安全帽、雷射筆、玩具等)應完成商品檢驗程序,且商品本體須標示商品檢驗標識始可在國內販售,於網路販售時,依照消保法規定,應於網頁上標示正確、有效之商品檢驗字號「BSMI字號」。
本平台自112年6月20日起於RMS後台增設「BSMI字號」欄位,並按商品類別設定為「*必填/選填」,且「BSMI字號」欄位將串接標檢局網站驗證有效性。必填BSMI字號之商品未填寫字號、字號失效或錯誤者,將無法上架/編輯。
上線後提供三個月的宣導期(112/06/20~112/09/19),在此期間內「*必填」BSMI 字號之應施檢驗商品,若未填寫字號,仍可上架/編輯;宣導期過後未填寫字號將無法上架/編輯。
常見上架問題:
■ 如何查詢商品是否屬於「應施檢驗商品」? 請點我 。
■ 設定為「*必填」BSMI字號的類別有哪些? 請點我。
■ 哪裡可以看到商品的BSMI字號?商品本體貼有以下符號之一者:
(1) 業者自印

(2) 標準檢驗局印製

■ 如何查詢BSMI字號有效性? 請點我。
■ RMS後台「BSMI字號」欄位如何填寫?
(1) 新增商品→選擇商品類別→如為應施檢驗商品,請於「價格與規格」下方之「BSMI字號」填入正確、有效之BSMI字號。舉例:三輪推車屬於*必填BSMI字號之應施檢驗商品,如字號填寫錯誤,將無法上架或編輯。
(2) 如對於「BSMI字號」有疑問,請點選警示符號查看更多資訊。
(3) 如欲查詢「BSMI字號」是否正確有效,請點選欄位右方之「查詢網站」進行查詢。
(4) 「BSMI字號」僅能填寫「業者自印」之字號(R、T、D、Q、M開頭共六碼),如為「標準檢驗局印製」之字號((J)CI開頭+數字)請於商品詳情填寫。
(5) 目前一個商品頁上僅能填寫一組BSMI字號,故請於後台「*描述」欄位填寫其餘商品之品名、型號及所對應的BSMI字號,以利查驗正確性。

■ 參考法條:
(1) 商品檢驗法第6條第1項:應施檢驗之商品,未符合檢驗規定者,不得運出廠場或輸出入。但經標準檢驗局認定危害風險性低之商品,不在此限。
(2) 商品檢驗法第6條第4項:未符合檢驗規定之應施檢驗商品,銷售者不得陳列或銷售。
(3) 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第1款: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:一、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,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、輸出入或進入市場。
(4) 商品檢驗法第60條之2:銷售者違反第六條第四項規定,經通知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(5) 經濟部106年11月28日經標字第10604605690號公告:通訊交易(含網際網路)之商品屬經公告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並應標示商品檢驗標識者,企業經營者應揭示其商品檢驗標識或提供完成檢驗程序證明之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