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衛生福利部於111年2月21日公告廢止「公告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,暫停受理輸入報驗」、「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,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」及「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,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」之附件1,並公告「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」及「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」自即日起生效施行。
二、店家欲刊登日本食品應遵守樂天市場上架規範:
食品類型 |
樂天市場上架規範 |
1.日本境內禁止流通之食品 2. 福島縣、茨城縣、櫪木縣、群馬縣、千葉縣(下稱福島五縣)之「野生鳥瘦肉、菇類、漉油菜」 |
禁止刊登 |
1.福島五縣「可輸入食品」
2.特定生產製造地之特定商品:
(1)菇類:宮城縣、岩手縣、山梨縣、靜岡縣
(2)水產品:宮城縣、岩手縣
(3)茶類:靜岡縣
(4)乳製品、嬰幼兒食品:宮城縣、埼玉縣、東京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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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頁上應刊登
1. 輻射檢驗證明
2. 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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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輸入食品 |
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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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對於日本輸台食品有任何疑問,請參閱「日本輸臺食品管理工作Q&A」或洽食品藥物管理署諮詢服務專線 (02)2787-8200。
*參考網站及資料:
(1)衛生福利部公告專區
(2)日本食品管理專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