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我國目前未核准用於燙睫毛或染睫毛之化粧品,另燙髮劑及染髮劑係屬特定用途化粧品。為保障化粧品使用安全,我國已公告燙髮劑之標籤、仿單或包裝應標示事項:「不得使用於眉毛、睫毛等頭髮以外之毛髮」。
二、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,製造或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特定用途化粧品者,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,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,始得製造或輸入,違反者,依同法第23條規定,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;情節重大者,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、廢止其公司、商業、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,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。違規產品依同法第16條至第18條規定,不得供應、販賣、贈送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,且應即通知販賣業者,並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回收市售違規產品,違規則應沒入銷毀之。
三、樂天市場提醒您,切勿製造、輸入或販賣旨揭違規產品,如有販售染、燙髮劑,應確認商品是否經核准並有許可證,以免違規受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