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名稱:《 天天會員日 超級點數5倍 》
活動期間: 2016/04/01(五)10:00 AM ~ 2016/06/30(四) 09:59AM
活動辦法:
- 活動期間內於樂天市場任一店家購物,單品金額滿百元以上(含購物時使用超級點數,不含運費、手續費、樂天優惠券及店家折扣),除既有購物單品1倍回饋超級點數外,樂天市場再加碼送您4倍限期點數。
- 每月單一樂天會員帳號其額外點數贈送上限3,000點(可於下次購物時抵用)。
超級點數倍數贈予範例說明:
樂小姐於2016/04/02在A店家購買一商品NT$1,000元,且於B店家購買一商品NT$1,000元,皆於15天內完成付款,除原購物享有超級點數回饋20點(10點+10點)之外,樂天市場將額外贈送4倍限期點數80點,樂小姐於活動期間共可獲得100點。
活動名稱 |
樂天購物 |
天天會員日 |
1倍超級點數 |
4倍限期點數 |
點數 |
單品 |
單筆 |
計算方式 |
滿100送1點 |
滿100送1點 |
點數類型 |
永久點數 |
限期點數 |
給點日 |
付款後40天 |
2016/06/14 |
使用期間 |
- |
2016/06/28 |
獲得點數 |
20點 |
80點 |
A店: ( $1,000/100) x 1倍= 10點 |
A店: 10點 x 4倍= 40點 |
B店: ( $1,000/100) x 1倍= 10點 |
B店: 10點 x 4倍= 40點 |
總計共獲得100點 ( * 100點=既有20點X5倍) |
承上例,樂小姐2016/04/10又於C店家購買NT$100,000元,且於15天內完成付款,樂小姐於4月份累積消費102,000元,但由於樂天市場額外贈送的4倍限期點數4,080點(( 10點+10點+1,000點) x 4倍))已達到本活動單月贈送點數上限3,000點,故樂小姐單月僅可額外獲得3,000點!
點數贈送時間及資格:
訂單區間 |
點數贈送日期 |
點數使用期限 |
2016/04/01 10:00 AM – 2016/04/30 09:59 AM |
2016/06/14 |
2016/06/28 |
2016/04/30 10:00 AM – 2016/05/31 09:59 AM |
2016/07/12 |
2016/07/26 |
2016/05/31 10:00 AM – 2016/06/30 09:59 AM |
2016/08/11 |
2016/08/25 |
- 須以樂天註冊帳號購買商品的會員朋友才可獲得樂天超級點數喔!!非會員請先加入樂天市場會員【會員登錄(免費)請從這裡進入】
- 必須於活動期限內完成訂購之有效訂單,方符額外贈點資格。有效訂單指於訂購完成後15天內完成付款(信用卡付款者須請款完畢)且未申請退貨或取消訂單者。如您取消訂單或申請退貨,將喪失取得額外獲贈超級點數的資格!!(註:購買商品有瑕疵或有可歸責於店家之原因欲申請退換貨者,請逕洽各店家解決;勿直接取消訂單。以免喪失贈點資格!)
- <請特別注意>如果您的配送方式選擇「7-11門市取貨」,則實際取貨日即為付款日;若您訂購的商品需等候或追加,為避免超過活動限定的付款期限而無法獲贈點數,付款方式建議選擇ATM轉帳,配送方式建議選擇郵局或黑貓宅急便,以確保您額外獲贈點數的權益。
注意事項:
- 一個樂天會員僅限註冊一個會員帳號,且僅限一次獲得超級點數機會,不同會員帳號之購物金額,不可合併累計計算。
- 超級點數的使用:每張訂單最多可折抵10,000點,一個月最高使用上限為30,000點。
- 限期點數須於使用期限內使用完畢,若因個人因素取消訂單或退換貨致使點數超過使用期限,點數將無法退還!
- 樂天市場將不針對點數贈送與點數使用期限等訊息另行通知,請務必注意上述之點數生效日與使用期限。
- 參加活動前請先詳閱網站上會員權益、隱私權政策及各活動相關之注意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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